公司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国家关于2017年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放假时间: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,共计3天。
二、 节假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,各部分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组织,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,并于4月2日前将加班人员名单及日期报至人事部,以便统一安排。
三、 4月1日上午08:00请各部门组织安排本部责任区内(含无人使用区域)卫生打扫工作,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。届时公司领导携人事部安排安全卫生大检查。
四、 节日期间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的卫生、安全、消防工作,注意事项如下:
1、假期期间所有管理人员需保证24小时通讯顺畅,员工至少保证早上8:00至晚上8:00通讯顺畅,以便紧急情况能联系到人。
2、公司任何人员遇到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,并妥善处理。
3、所有员工在4月1日下班时关闭所在区域电源、电灯,把自己的桌面整理干净整齐,重要物品随身带走,靠近门窗的请关闭门窗。
以上通知内容请各单位、各部门通知到每位员工。
特此通知。